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改革方案
新世纪以来,随着我省经济社会和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步伐的加快,教师继续教育改革取得了显著成绩:“中小学教师全员远程研修”、“齐鲁名师名校长人选培养”、“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提高”等继续教育工程及其他专项培训有效实施;布局结构进一步优化,培训效益显著提高,经费投入持续增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稳步发展,专任教师学历达标率逐年上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但是,我省教师继续教育仍存在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教师培训机构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培训者队伍整体水平有待提高,教师培训资源需要尽快优化整合,教师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提升。这些问题亟待通过深化教师继续教育改革加快解决,以适应我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建设学习型社会的要求。
一、改革目标
加快教师继续教育体系的恢复与重建。以从事教师教育的高校为依托,整合教师教育资源,建立20个左右省级教师教育基地,其中3-5个重点基地;整合优化县(市、区)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室、电教馆等机构,建立100个左右县级教师培训机构,成为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以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为抓手,建立健全校本成长、全员远程研修与各类骨干学习、研修相结合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体系。
创新“双导师制”和“专家团队指导引领”培训模式。完善中小学教师远程研修。组织开发一批教师继续教育类示范性课程及基础性教材,包括文本与视听在内的各类教材,把教学科研最新的研究成果和成功的改革经验及时融入培训内容之中。
实行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认证注册制度,完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制度,加强教师培训工作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提升教师培训工作的层次和质量。
二、完善教师继续教育制度,建立教师持续专业发展机制
随着人们对基础教育质量的全面关注、课程改革的全面深化、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对全省教师队伍的素质提出更加全面、更加多样、更加深刻的新要求。因此,必须加快全省教师继续教育改革,建立保障和激励全省中小学教师持续推进专业发展的有效机制。
(一)建立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平台,加强教师继续教育管理
为了加强我省教师继续教育,配合我省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的实施,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快建设省、市、县、校互联互通的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平台,实施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省、市、县、校分级管理、定期考核登记制度。
适应我省重建教师教育机构,推进教师教育培养培训一体化建设,加强我省教师继续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建立“教师教育政府分级负责,教师培训省市统筹、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
(二)依托省级教师教育基地和山东省教师教育网络联盟,形成辐射全省的教师继续教育网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以20个省级教师教育基地为依托,以教师教育基地的培训中心为平台,联合100所左右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形成辐射全省的教师继续教育网络。省级教师教育基地培训中心领导小组由高校相关领导和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组成。省级教师教育基地要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密切合作,加强校地共建,根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任务和要求,积极承担教师培训任务;要研究广大中小学教师的教育需求,解决教育教学的实际问题,指导和引领教师专业成长;要不断研究和开发新的教师培训项目,生成培训菜单,提高教师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加快山东省教师教育网络联盟建设,尽快形成以山东省教师教育网为主干、以各市教师教育网为支撑、以全省中小学校园网为节点,能够为全省中小学教师提供定期研修与跟进研修、统一研修与自主研修服务的“网上大学”。
(三)建立山东省教师教育课程资源平台,加快实施“菜单式”教师继续教育
依托山东省教师教育网建立山东省教师教育课程资源平台。采取财政资金资助、项目管理的办法,组织开发一批示范性课程及基础性教材,包括文本与视听在内的各类教材,把教学科研最新的研究成果和成功的改革经验及时融入培训内容之中。建构通识类课程、学科类课程、教师教育类课程体系。教师教育类课程以加深专业理解、解决实际问题和提升自身经验为指向,设置当代教育思潮、教师专业伦理、学科教育新进展、儿童研究新进展、学习科学新进展、多元智能与教育、建构主义与教育等;特殊儿童教育、青少年发展问题研究、学校课程领导、校本课程开发、综合实践活动设计与指导、档案袋评价、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学生学业成就评价、信息技术与教学、校本教学研究制度建设等;教育经验研究、反思性教学、专家型教师的形成、优秀教师经验案例研究、教育行动研究、教育案例研究、教育叙事等课程模块或专题。
(四)创新教师培训形式,促进教师专业化、个性化发展
运用“双导师制”开展中小学骨干教师和校长的集中培训。以高校教育理论导师与中小学教育实践导师有机结合的"双导师制",旨在通过选聘基层名师名校长和高校教育理论专家作为学员的实践和理论导师,在集中培训时间段内,理论学习和一线实践学习时间分配各半。通过明确导师职责、学员自我反思诊断、弹性评价监督机制等工作环节,实现学员个性化培训。
实施专家团队指导引领模式,引领骨干教师和校长个性化成长。以省级教师教育基地为依托,以高校教育教学理论专家为主体,选聘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和一线教科研人员为兼职,打造优秀教育教学专家团队,形成优质教育资源,直接为基层学校提供面对面的服务。该模式能够弥补远程网络研修和集中培训之不足,有助于激活广大教师学习、教学、科研的热情。省级教师教育基地可通过教育行政部门指导或课题与项目推动,建设一批集教育教学研究、服务、指导、实验于一体的基地学校,在高校与基层学校之间建立紧密的联系,专家可以定期深入学校,进入课堂,了解和发现教育教学新情况新问题,有效指导和引领教师个性化成长。
三、实施教师继续教育系列工程,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素质
(一)实施中小学教师远程研修工程
建立健全各学段、各学科、各层次教师远程研修平台,开发建设“名师工作室”,完善教师“个人工作室”,增加“教师备课系统”,丰富“课程资源库”,开展跟进式学习,使网络远程研修成为教师继续教育的重要形式,实现“山东省教师教育网”对全省中小学教师的远程研修和教师教育管理业务的全面覆盖。用五年时间,对全省80万名中小学教师轮训一遍。
(二)继续实施齐鲁名师名校长建设工程
五年内,从全省遴选200名齐鲁名师建设工程人选和200名齐鲁名校长建设工程人选,通过导师制、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名师带徒、名师名校长论坛、出国研修、课题资助等方式进行重点培养,造就一批山东省中小学学科教学领军人才和具有教育家素质的学校管理人才,并通过他们辐射带动全省中小学教师队伍素质的提高。
(三)继续实施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提高工程
按照“面向全员,倾斜农村、突出骨干”的原则,采用全员培训和骨干教师培训相结合的方式,5年内,全员培训以山东省教师教育网为依托,以远程研修的方式完成每名教师不少于300学时的培训学习任务;骨干培训在省级教师教育基地,以集中研修的方式完成为期10天的培训学习任务。每年分期安排5000人,5年培训2.5万人。
(四)实施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培训工程
用5年时间,依托山东省教师远程研修网和省级教师培训基地,采用集中培训和远程研修相结合的方式,对3.1万名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进行全员培训;全员培训五年内完成每人不少于300学时的培训任务。骨干培训在省级重点教师教育基地集中进行,每期培训时间不少于1个月,五年共培训3000人。
(五)实施中小学教师学历提高工程
各级行政部门制定相关激励政策,通过多种渠道加快中小学教师学历提升进程,提高广大教师的学历层次。至2015年,小学教师本科学历比例由目前21.86%达到35%,初中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比例由目前59.68%达到70%,高中教师研究生学历(学位)比例由目前1.35%达到9%。至2020年,小学教师本科学历比例达到50%,初中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比例达到90%,高中教师具有研究生学历(学位)教师达到15%。
(六)实施中小学骨干教师海外研修工程
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制定遴选条件与标准、组织和程序,确定中小学骨干教师海外研修人选,组织海外中小学和大学访问进修,开拓国际视野,汲取国外先进教育教学经验,提升教师教学水平。坚持优选境外培训机构和项目,采用政府专项资金或政府财政补贴方式,每年选派海外研修人员200名,五年共选派1000名。
为提高教师继续教育质量,增强教师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省级财政每年投入5000万元,用于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提高工程、中小学教师全员远程研修工程、中小学校长和幼儿园园长培训工程及其他专项培训。
四、大力推进教师继续教育改革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高素质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是各级政府的行为和重要职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培训机构要加强领导,以依法治教的高度和落实科教兴省的战略目标常抓不懈,“一把手”要亲自抓。在制订工作计划和确定重大项目时,要把中小学教师培训作为重要内容,同步考虑,统筹安排,并确定一名领导分管这项工作。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应作为考核、评价教育主管部门、学校领导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之一。成立“山东省中小学教师培训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健全组织管理体系。
(二)加大财政经费投入
各级政府要设立教师继续教育专项经费,用于保障教师培训机构建设、教师继续教育事业经费。借鉴教育部“国培计划”投资方式,省、市、县各级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教师教育基地和教师培训机构建设;各种涉及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财政专项要设立教师培训项目。各级政府要分别设立教师培训专项经费,用于中小学教师培训。同时,各级教育、财政部门要按照《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办法》(财教[2006]5号)关于“教师培训经费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执行”的规定,将中小学公用经费的5%,纳入教师培训专项经费进行管理。
建立科学、规范的培训经费管理制度,加强对培训经费使用的审计与监督。对于培训重点工作,要强化项目管理制度,建立项目评价系统,在评价督查基础上,实行“拨款”与“奖励”相结合的方式,激励各单位认真、积极、主动地落实相关举措,支持教师专业发展,提高培训经费使用效益。
(三)强化学分管理、实施教师资格的定期认证注册制度
实施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省、市、县、校分级管理、定期认定登记制度。学分认定范围主要包括课程研修、实践活动、教学与科研成果、自主培训四部分。继续教育学分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与教师培训机构管理认定。
打破教师资格终身制,实施教师资格的定期认证注册制度。教师资格每五年审核一次,合格者继续聘任,不合格者缓聘,待审核合格后再聘任。定期审核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教师年度业绩考核(德、勤、能、绩)合格,由教师所在单位和相关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二是教师年度继续教育考核合格。考核主要由教师所在单位和相应的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并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