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研究生的培养管理工作,执行上级有关研究生教育、教学方面的方针、政策、规定和任务。
二、组织制定全院培养研究生的发展规划及招收研究生计划,协助研究生处做好组织教师命题、评卷、复试、录取工作。
三、组织并督促指导教师制定研究生的培养方案、学生计划、课程设置,了解教学效果。
四、组织做好毕业研究生的论文答辩工作,做好研究生的学位评审、申报及硕士学位的授予工作。
五、协助院长制定学位点发展计划,组织申报各类学位点,包括博士、硕士(含专业硕士)及培训班等。
六、做好导师队伍管理与建设工作,组织申报硕士、博士导师。
七、协助院长管理研究生班的教学工作等。
八、完成其他任务。
201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