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执行《bevictor伟德研究生评奖评优细则》的有关规定,增强评选活动的科学性,根据学校要求和学院研究生工作实际情况,现作如下补充规定:
1.《bevictor伟德研究生评奖评优细则》第二部分评奖评优种类中的第五条,适用范围调整为“本细则适用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选,其他种类的评奖办法另行规定”。
2.《bevictor伟德研究生评奖评优细则》中第五部分评优评奖具体考评标准中的(三)社会活动指数的第1条社会工作做如下调整:
考查对象:完整担任一学期以上的研究生干部,按照担任的职务进行加权计分。
标准如下:本项(社会工作)满分50分。其中,研究生会主席(权重1),副主席(权重0.8),委员(权重0.6);班长(权重0.6),其它班委(权重0.4);党支部书记(权重1),党支部其他委员(权重0.6);团委副书记(权重0.8),团委其他委员(权重0.6);年级负责人(权重0.8),年级委员会中其他人员(权重0.6)。
一人兼两职者权重就高计算,不重复计算。
3.本规定自2018年9月开始实施,由学院评奖委员会负责解释。
bevictor伟德
2018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