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和校字[2001]118号文件要求,现面向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普通话水平测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范围
按山东省语委办的规定,我校只组织本校教职工和学生的普通话水平测试,不接收社会人员的报名。
1.我校195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未参加过普通话水平测试的在职教职工均应参加此次测试(校医院、后勤等部门的公共服务行业人员过去未参加测试的今年须参加)。
2.所有2008级本科学生、2009级专科学生、2009年学分互认的学生、2010级普通专升本的学生(也可于下半年学期初报名)、上一年测试未合格的毕业班学生都须报名参加本次测试;非毕业班的在校研究生自愿参加。
二、报名要求
1.各单位组织教职工和学生报名,必须填写《山东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登记表》和《山东省普通话水平测试评分表》中的各个项目。表格从教务处网页上下载,不得改变格式。填表须按《普通话水平测试填表要求和事项》填写。填写后让每位报名者核对各项信息,上交的《测试成绩登记表》其中一份,让考生在各自表格对应行的后面亲笔签字,确保各项信息正确无误。
2.各单位报名前6月10日、11日先向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发送《成绩登记表》的电子文档,审核没有问题后,再提交填写好的《成绩登记表》打印稿两份、《测试评分表》两份,并同时发送《成绩登记表》的电子文档。
3.测试未达标者,下学期可报名补测。在测试范围之内而未报名的也需另外填写《成绩登记表》(不能和报名参加测试的填到一类表格),后面写明不测的原因。
4.研究生由所在院、系、所统一报名,单独填表,并须经研究生处审查盖章。
在外学习的教师,由所在单位通知并组织报名。
5.请各单位组织师生严格按规定的测试范围报名,以部门、院、系为单位报名,不受理个人报名。
6.本次不报名者,不能参加下半年的测试,也不能参加明年的补考。
三、测试方式内容、时间
1.教职工由山东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组织测试员来我校进行测试;学生由我校组织测试。
2.测试内容:(1)读单音节字词100个;(2)读双音节词语50个;(3)朗读文章400字;(4)根据测试题目自由说话(3-4分钟)。(教务处网上有训练材料)
3.测试过程全部录音上报省语委办,成绩达一级乙等者须经省语委办审查确认。
4.测试时间:测试在下学期进行,届时通知。
四、测试收费标准、交费方式
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鲁教财字[2004]12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报名费、测试资料、办证和测试费用,学生每人30元,教职工每人55元。报名时费用交财务处,收据交至报名处。
五、组织及要求
1.各单位普通话水平测试负责人具体组织本单位的报名、测试和办证工作,积极配合测评员的工作。应认真做好本单位没有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的教职工、学生和参加测试未合格的毕业班学生的报名工作。
2.各单位测试前在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领取《山东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登记表》、《考试安排》、《应试人须知》等,以便安排测试。
3.曲阜校区学生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应由各院、系负责准备好测试设备和考场。测试设备包括微机、音响、话筒、测试软件;考场应具备测试室、候测室和必要的工作条件,要求整洁肃静,标志明显,给应试人宣读须知并在醒目处张贴。每组由院、系安排两名工作人员协助测试员的工作;测试时须出示身份证和学生证。日照校区学生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由日照校区教务处统一安排。
4.受测人员应向所在单位或院系提供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照片由各单位暂存),以备办理证书之用。
六、报名时间
各单位于6月15日将《山东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登记表》和《山东省普通话水平测试评分表》上报。曲阜校区报送到教务处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行政办公楼220房间王老师 电子信箱:wmy3222@163.com 电话:445 1122);日照校区报送到日照校区教务处(教学楼JD301付老师;联系电话3981607;电子信箱:fujingbo@126.com),过期不予受理。
教务处
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
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